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妻子今年55岁了,我妻子在一家餐饮业后厨部工作9年了,由于我妻子年龄的限制,现在被用人单位给予辞退处理,我妻子入职以后,用人单位给我妻子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妻子在用人单位工作9年的时间里,用人单位一直没有给我妻子缴纳社会保险,在此,我请问律师,向我妻子这种情况怎么办?我妻子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吗?谢谢大律师。

社会保险
2023-12-17 03:5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您一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