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一方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结婚后即使户口没有在一起,但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
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