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前做了财产保全,多久会冻结对方的账户

2023-12-17 08: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应当立即进行冻结。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财产进行冻结;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不予保全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裁定书,并且告知申请人不予保全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四条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 法律分析: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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