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辞退工人,要扣800块钱,说是培训费,进厂的时候,厂方从来没有说过,所谓的培训费,咨询一下大家,谢谢

无故辞退
2023-12-17 09: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工厂辞退员工一般不得克扣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工作的天数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报酬足额给付,但若因劳动者突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厂克扣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责令支付赔偿。
    《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
    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