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朋友借走醉驾了扣车两个月了怎么取回车

酒驾醉驾
2023-12-17 09: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醉驾被扣车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取回车辆:
    1、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自收到领取通知后提车;
    2、若当事人经通知三十日后不领取,或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醉驾被扣车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取回车辆:
    1、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自收到领取通知后提车;
    2、若当事人经通知三十日后不领取,或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醉驾被扣车这样取回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五日内,当事人收到领取通知后,就可以提车。如果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由扣车的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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