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去年五月下旬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开的店工作,今年公司准备关店,在四月初告知我被辞退,目前劳动合同还没到期,这种情况是有经济补偿的吗

无故辞退
2023-12-17 09: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合同未到期,企业辞退员工(员工无过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2、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合同到期公司要求我辞退,一般没有赔偿,但是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合同期满辞退有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是用人单位这个方面坚持不去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话都是本人的工资水平来决定的,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话,那么就另当别论。
    劳动合同期限内被辞退可以向有关的劳动主管部门来提出仲裁或者是投诉举报都是可以的,当然这不行的话,也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来提起相关的诉讼,一般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的解决。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该条,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严重行为并列,表明法律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这一磨合期内,对双方的约束不如正常的劳动合同履行期,在磨合期内,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避免在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才发现该劳动者不适应本企业;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工作环境等条件不满意的劳动者,同样有优于进入正常劳动合同履行期的条件即可以提前3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可使劳动者提前从不满意的环境中解脱出来,可以说,试用期对双方了解对方都有益处,并非是一个用人单位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场所,也并非劳动者恶意规避法律寻求利益的好期间。
    试用期的规定对双方是公平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