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施工队长欠我13000多工资,没有合同怎么办?他不是说不给,他说上边还有违欠他们的工程款,一直到现在不给

讨薪
2023-12-17 11:2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知: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地老板欠工人的钱不给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主持调解,如果无法调解,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承包工地老板如果不给钱,那么劳动者就可以随时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来到劳动部门去举报。或者是在没有协商之后的60天内,也应该及时来到仲裁机构去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必须要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监察大队去反映,如此才有机会帮助我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1、法律的规定
    根据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所以如果当我们在打工时,老板没有给发工资,就可以直接去索要工资,又或者是直接可以上告他们,因为只要对方有公司,就会具备承包的资质,是可以让对方承担责任的。
    2、该如何妥善解决
    按照法律的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一定不可以违反规定随意的发包给一些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个人,又或者是组织,否则就会承担连带的责任,因此在面临老板不给钱的时候,不妨就先和对方协商。
    可如果在协商之后没有成功就可以用上面的方法,如果依然还没有办法解决,就直接选择诉讼。如果老板并没有具备承包的资质,也可以直接把老板列为被告,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责任,等到判决下来之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其实当我们在选择为老板打工时和有资质的单位之间,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劳务关系,所以如果通过以上的方法之后没有办法解决,也可以直接找到该单位,然后要求对方支付干活的工资,如果不支付的话就可以通过上述的方法来解决,另外也可以直接来到法院起诉。
    总之我们打工就应该理所当然的获得对应的工资,根本就不应该选择坐以待毙,合理的保障,个人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也希望大家应该选择合理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千万不要姑息养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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