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已经开完听证会,对我决定存疑不起诉,现在又让我去签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是啥意思?

刑事辩护
2023-12-17 11: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是在检察起诉阶段签的,如果已经庭审完毕,法院基本不会同意重新按认罪认罚处理的。

  • 1、《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在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签具。也就是说,目前案件阶段仍在审查起诉阶段。那么接下来,检察院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将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最终,法院开庭、宣判,被告人得以依法判决。
    当然了,如果在与检察院协商认罪认罚时,检察院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不起诉。那么在签署完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检察院就应当将嫌疑人释放,并且下达不起诉决定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 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