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别人的车,但交强险过期,只有商业险撞了别人,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保险赔偿
2019-06-23 10:49: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先按照交强险条款赔付。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2.交强险赔付额超出部分再由商业三者赔付。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3,办理车辆综合保险,交强险上年未出现交通事故优惠10%,商业险优惠30%,专业办理中保财险、平安财险、天平财险等综合保险业务。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经销商则表示,代位求偿的前提是第三者对保险标的存在损害行为,其对投保车辆的自燃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没有过错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鉴定结论并没有明确指明系车辆质量缺陷导致火灾,更没有排除使用不当或者老鼠等动物撕咬导致自燃的可能性。
      所谓“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该行为并不局限于因过错侵权行为而造成的损害。根据鉴定结论,可认定投保车辆自燃是车辆本身零部件自燃引发的,被告作为销售方应对所售车辆自燃后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车祸保险赔偿,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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