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问,离婚后,没有分居,女方怀孕,可以问男方要赔偿吗?

离婚赔偿
2023-12-17 12: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女方怀孕的,原则上是不能离婚的,但是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的,或者是女方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可以离婚的。离婚赔偿的前提是夫妻一方具有过错,由过错方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
    怀孕不是过错,不存在离婚赔偿的问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离婚女方不可以获得赔偿,但男方存在以下行为的则可以请求赔偿: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夫妻双方在女方怀孕时离婚,一般是没有赔偿的。但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在孕期,男方一般不得提出诉讼离婚的请求,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