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开轿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有行人在机动车道上走路横穿马路,不小心撞死,当场没死亡,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7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不能简单的就说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装责任怎么划分,要看双方,都有哪些违法行为,首先非机动车,如果有非机动车道,但是他却在机动车道行驶,那么,飞机动车肯定有责任,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时,有没有违法行为,如果有违法行为,机动车有可能就承担主要责任,被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划分责任就是看双方在道路行驶上,有哪些违法行为,只要有违法行为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超速,超载,随意变道,违反信号灯通行,等等,都属于违法行为。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驶撞死人的情形,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认,但是一般情形下,是不承担责任或者是承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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