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工作档案丢了,电脑没有记录,怎么办?

2023-12-17 14:1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也可以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超过5年没有理会的,只需要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
    自己携带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在事业机构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档案一般是由人事局来管理的,而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是由组织部门进行管理的,企业档案由相应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者是由当地的人才中心在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 个人职工档案丢失的话是可以进行补办的,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档案丢了有以下处理方式:
    1、如果是职工弄丢了自己的人事档案,要前往当地人事局,建立一份职工档案;
    2、再进行补办档案的材料,包括简历、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学历认定书、存档表等;
    3、如果是学生丢失的是学籍档案,需要前往学校,跟学校说明情况,补办、复印相关材料盖章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现本单位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档案安全隐患。发生档案损毁、信息泄露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档案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五条
    档案主管部门发现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消除档案安全隐患。
    在人才市场存放档案有哪些用途
    1、如果将档案存放在了人才布场,至少可以保证不会轻易出现档案丢失或死档的情况。
    2、将档案存放到人才市场以后也可以让工作人员帮助我们办理归档的一些手续,有时候大家需要办理退休手续,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就将自己的档案从人才市场转移到人社局即可。
    3、如果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流程,可以让工作人员协助我们进行处理,尽快将退休手续办理完毕领取到相应的养老金。
    4、将档案存放到人才市场之后只要没有将档案随意转递出去,没有将后续工作中的一些信息及时归档就可以确保能够进行连续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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