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咨询一下,上班路上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12-17 16: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是因为工作而导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同时也是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导致了疾病突发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会被认定为工伤。反之若劳动者因为身休健康程度不良,而产生的疾病,并不是因为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造成的身体损害或者是因为职业而诱发的疾病通常不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意外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根据工伤的有关规定,职工如果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时,申请人应该要提供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致残,一般不算工伤,若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可以按照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上下班路上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