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本人农村盖房,于2021年5月与施工方签署合同,约定于2021年11月完工,在各施工阶段均先行支付工程款,但对方收款后屡次拖延施工进度至今,在2022年7月发文要求解除合同后,又继续进行施工,但还是拖延! 现本人想与施工方解除合同,请问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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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7 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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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以下程序:
    (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进行施工合同解除
    (二)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通知对方,发出单方解除的意思表示,通知到达对方时进行施工合同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 解除施工合同条件具体如下: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无法达成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双方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8、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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