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老师。我交了十多年社会养老保险在我原户籍处,因结婚变更了户籍地址,我还能在原籍交费,并在到退休后能享受福利吗?

2019-06-23 12:05: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实际上,不是缴满15年就能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也就是说能不能退休,不会看缴够养老保险15年,而是看是否达到退休年龄。   退休了就能领取养老金吗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有资格向参保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参保人累计最低的缴费年限满15年。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   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   不是。   只要你还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就得还是得按规定继续缴交。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   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   单位必须给员工缴五险一金吗   是的。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   而且单位不依法给员工缴社保,企业受到处罚,并且影响到企业的一些年审。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怎么维权   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如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卡、打卡记录、同事的证言等)到当地劳动局行政部门投诉。

  •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 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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