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离异分的一套房产,2012年再婚,此房产2017年拆迁,2021年回迁,回迁差价以及装修费用全部是个人承担,请问此房产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7 20: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房改房。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房改优惠价所购的房改房,均应视为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对这种房改房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后房子判给女方,那么此时该房子的所有权就已经归属女方个人独有的。再婚这只是民间说法,对于婚姻登记来说,就是结婚
    民法典规定如下,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