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陌生人人打了怕他报复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18 04: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打了处理如下:可以报警处理,达到轻伤程度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达不到轻伤的程度但是涉嫌违法治安管理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
    被别人打了受到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被陌生人打了,人跑了,可以打电话报警。我国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因此,被人殴打,即便对方跑了也要及时报警。报警后,警察会对打人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殴打他人属于违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另外,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不要求受害人的伤势达到什么地步,只要有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就可以处罚。
    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比如你的陈述,旁观者的证词,你是不是有伤,矛盾的起因等等.处理上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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