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2年左右因吃摇头丸被罚款2000元,没有拘留,现在要出国,需要开无犯罪证明,派出所说电脑有记录,没给我开,请问,我这种情况算是犯罪?公安局有权利不给我开无犯罪证明吗?还有他们说就是开了,上面也有罚款记录。这个会影响出国签证吗?

刑事辩护
2019-06-23 13:42: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是不能认定有罪的。至于无犯罪记录干什么用、证明是否备注负案在身,都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规定,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 无犯罪证明应该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
      公安部2015年8月22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一项就是有关“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
    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 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的,派出所不会拘留人。“指证”也是证据的一种形式,但需要与其它证据共同“印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九十四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 可以按以下方法交罚款:  
    1、按违章条上的时间到交警部门去交罚款。  
    2、等年审的时候办理。  违停通知单在网上是可以查到的。  如果按照违章条上规定时间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这个时候交警没有把违章的信息录入网络,查询的话会出现查不到的情况。  如果没有按违章条上的时间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超过规定的时间,交警部门就会把违章的信息录入交警公安内网,这个时候在网上就会查到违章信息。   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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