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动车带人过斑马线,路段没有红绿灯!被汽车撞成重伤,对方汽车超速,交警判我方次责对方主要责任何理吗?超速不是全责那吗?

2019-06-23 13:51: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速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扣十二分。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超速5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 对于重伤害的,一般来说医疗抢救费用比较高,如果符合医疗抢救费用垫付规定的,受害人一方需要积极争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或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给以医疗抢救费用的垫付。具体来说:
    1、对于交强险垫付医疗抢救费用需具备情形是: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
    (2)盗抢期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3)交通事故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
    2、对于医疗救助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形是:
    (1)交强险医疗限额不够支付抢救的;
    (2) 肇事机动车没有交强险;
    (3)肇事机动车逃逸。
  • 发生超速产生的交通事故,应该承担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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