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的劳动官司2019年12月9日上诉,2020年2月10日立案,2020年4月9日开庭审理结束了,截止今日2021年3月9日结束已经整整13个月判决书迟迟未下来,期间本人及律师多次联系法官,法官一直回复正在抓紧,让我们不要催,让我们等等,请告知如何解决?

劳动仲裁
2023-12-18 10:32: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1、提交申请书;
    2、仲裁受理;
    3、开庭审理
    4、仲裁调解;
    5、仲裁裁决。劳动裁定自请求至结案,规则45天内完结,最多延伸15天。当事人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判决书即发作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