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条件是可以的,独立户口本需要符合立户条件的。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
公安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公有
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