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原告诉状坚决离婚,被告答辩状不离,,离开庭还有几天,被告又想同意离婚,那被告的答辩状还能更改吗

起诉离婚
2023-12-18 10: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中能变更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当事人能在离婚诉讼中对诉讼请求进行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 离婚诉讼请求更改是没有次数规定,一般在举证期限结束之前都可以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但是建议别变更太多,变化也别太大,以因为法院最后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做出判决。你频繁变化的的话,会对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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