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能变更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
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