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我首付买的房,婚后一直我在还贷,为了买二手房,我自己提前还剩余房贷,并把媳妇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如果离婚了,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18 10: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在离婚后的分割如下: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分配给双方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时可以分割婚前购买婚后加名的房子。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根据你的描述,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只写了女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作为旁观者来看,首先说婚后购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还贷,那么首付是由男方父母出资付款,是属于赠予,但是赠予肯定是有条件的,因此上可以分开来分割,首付部分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如果男方父母要求退还,可以将首付部分 分割给男方父母,剩余部分是夫妻共同承担还贷,可以平均分割,这样房产就分割完毕了。
    假如说贷款还未还清,则债务也同时分割分别承担还贷。假如说有一方要房,一方要钱,可以由要房方支付另一方资金。自己斟酌吧年轻人。
    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