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
1、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目的,一方按照传统习俗,向另一方赠与财产的行为,且若结婚目的不能实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下,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嫁妆是指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