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们你们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员工集体申请了劳动仲裁,由于我当时资料不齐,同事们先去申请了,我自己后面个人去劳动局递交资料申请的,这样就变成两个申请了,现在我们都受理成功了,到时开庭是我和大家集体去,还是当成两个案件各自开庭受理?

仲裁
2019-06-23 14:0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 先予执行
    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先予执行申请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拉一份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截屏打印),工牌照片(打印件),申请人和公司老板工作往来的短信、邮件,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以到仲裁委员会领取表格,如实填写即可)。  申请人可以提出的仲裁请求有:  
    1、2016年12月1日至今的双倍工资差额;  
    2、用人单位为你缴纳2016年11月1日至今的社保;  下面是可选事项  
    3、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