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用信用卡,做买卖需要钱,就自己刷卡了,逾期后被三家银行起诉,说我恶意套现,然后我把钱都还清了,当时连同我的储蓄卡也被冻结了,都五年了我的储蓄卡也没解冻,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2023-12-18 12: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出现过异常交易,可能被银行冻结
    2、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3、密码三次输入连续出错,自动冻结,24小时后解冻。
    4、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银行卡被冻结,一般这种情况下个人银行卡被冻结,有可能是法律办案需要,部分特殊情况需要冻结银行卡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发卡行对持卡人享有的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一)发卡行按约定在持卡人账户中扣划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
    (二)发卡行以向持卡人预留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发送手机短信、书面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催收债权;
    (三)发卡行以持卡人恶意透支存在犯罪嫌疑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其他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 银行卡里有钱会被冻结。
    现在很多人都持有多张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如果使用银行卡不规范导致异常交易,或者用卡透支金额过大并逾期,公安机关侦办诈骗案件的时候,可能对银行卡冻结。
    司法机关和银行都有权对银行卡实施冻结,如果被司法冻结,最长期限是六个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
    1、对方因你逾期还款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会依法冻结你银行卡内的存款。
    2、信用卡的钱也会被法院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