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孩于1994年被人抱养了,我不知道她在哪,但是我知道她就在某村,请问我能找回我的孩子吗?

2019-06-23 14:45: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我国,同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 抱养,法律上称为收养,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但是收养法还同时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否则就是违法的,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收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