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纠纷!开始借贷时,贷款到账30000元便即时收取1500元利息。后来无力还款,途中断断续续有给每月1500元利息。后来对方说是从朋友借给我,我问是私人还是借贷公司,开始说是私人,后来又说私人开的公司。现他们将我给的利息平摊到所有月份!我应该如何应诉?谢谢!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2-18 15: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利息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法律规定计息;
    2、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予以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息约定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
    3、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起诉民间借贷时可以起诉利息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可以起诉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起诉民间借贷时可以起诉利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了利息的,可以起诉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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