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不理赔怎么处理

保险赔偿
2023-12-18 15: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不赔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出具裁定书,裁定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确定损失额后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请求赔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