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16年在惠今有一个分期,当年因其它原因我判坐牢2年,在这2中惠今公司对我父母恶语相加,各种卑劣手段 ,对我父亲 造成巨大的伤害 ,其间我父亲也报警,并记录,2年我回来后找不到该公司,该公司也未找我,在今天忽然有一 律师事务所 打电话找我,请问下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12-18 17:12: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
    1、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不经复核直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2、自收到原处分机关的复核决定之日起l5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处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任免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或者处分的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或者处分的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4、行政机关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 日内向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