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凶宅是不是可以退房

房屋买卖
2023-12-18 17: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到凶宅购房者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协商未能解决纠纷的购房者可以直接提起仲裁或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买了凶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凶宅是房屋的重大事项,要求卖方事先告知,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出卖人如果故意隐瞒或不告知凶宅的情况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是可以要求退房的。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一、买到凶宅怎么办,能要求退房吗
    1、买到凶宅买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约,能要求退房。卖房者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买房者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房者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买到“凶宅”后,该怎么维权
    1、一年之内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受人往往并不知其所购买之房屋为“凶宅”,多半是遭受“民事欺诈”,或者是基于重大误解,才签订合同,买受人可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诉请撤销合同。
    2、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应对其出售的房屋负有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应向买受人交付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的房屋,如果出卖人出售的房屋是“凶宅”,影响了买房者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就是违反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应构成违约。
    如果约定有违约金的话,可直接请求支付违约金。
    三、发现自己买到“凶宅”要退房怎么处理
    1、买卖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款
    买房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了房子不符合要求等即可以退房处理等,比如买房做婚房,那么现在发现房子其实属于“凶宅”,按照普遍人的心理,会直接降低房子的舒适度,所以,可以按约定去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处理。
    不过,因为出卖人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住房,给买受人造成相应损失,可以主张赔偿。对于合同赔偿金,约定支付赔偿金的按照约定,没约定的按照实际合理损失。
    另外,发现买到“凶宅”后,要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凶宅”后,两年内及时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条款
    因为双方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条款,但是买受人受欺骗买到“凶宅”,出卖人属于以欺诈的不正当手段达成合同,买受人有权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并且,在退房时,买受人可以主张以下的损失赔偿:
    (1)搬家费;
    (2)装修费;
    (3)房屋差价损失;
    (4)诉讼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