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须要有人的参加。民法上的人指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某些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组织。
国家在特殊场合可以参加民事活动,国家在民事活动领域被视为公法人。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 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人和物的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大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权法律关系和身份权法律关系。财产法律关系包括物权、债权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在什么人之间发生,谁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都涉及到民事主体问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什么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什么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但主要是财产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
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