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双重户口,在不知情时常用户口被注销,现在两个都已注销,可我要恢复常用户口 我因双重户口,在不知情时常用户口被注销,现在两个都已注销,可我要恢复常用户口,因户口我已工作二十年左右,非常重要,户藉处说只能恢复没用的农村户口,我该怎么

2023-12-18 19: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双重户口被注销的常用户口是不可以恢复的,对于存在双户口的情况下,一般是存在错误的情况,所以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注销,在注销后肯定是不可以正常恢复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法律分析:公民因为双重户口办理注销其中一个以后,重新办理新的时候,被注销的一个户口是无法查询相关的资料的。公民可以带上留下的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到户籍部门咨询办理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不能恢复一个常用的,只能两个都注销。双重户口不会同时注销当事人的两个户口,而是必须注销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