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处理方式: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
延长。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
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