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回迁房问题

房屋买卖
2023-12-19 03: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回迁房总体分为2种情况:
    1、业主已经有房产证。业主已经拿到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房产证是房管局的认可,并受其监督。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
    2、业主只有回迁协议。
    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因为回迁协议只是私人商业协议,房管局不会认可。因此双方交易时,只能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拿到房产证后才能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办理回迁房房产证注意事项有:注意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注意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约定取得两证的注意核验是否齐全;注意约定办理回迁房房产证的期限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回迁房买卖新规是:回迁房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签署的回迁房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可进行合法销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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