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媳妇提出离婚现有孩子一岁半男方能不能争取孩子抚养

离婚
2019-06-23 17:1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已两周岁为哺乳期界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以下情形: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者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 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共同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解除婚姻关系(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由谁来抚养子女,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长,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的,则判给对方可能性就越大。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来电与我联系。

  • 1、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一般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其实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这个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在以后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增加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