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女方结婚领证将近一年,彩礼给了8万8,加上礼金有十万。但是,实际在一起生活不满一年,婚前不知道女方和我是三婚,只知道是二婚,婚后女方经常找各种理由,制造家庭矛盾,逼迫我提出离婚,我提出协议离婚退还五万彩礼,女方不同意,多次因小问题离开家,少则七天半个月,每次离家都转移一批礼金,最近一次离家一个多月,彩礼和礼金全部转移走了,一直联系不上,联系其父母也表示不管,这种情况下我起诉女方诈骗,要求退还彩礼能要回吗?能要回多少?

彩礼
2023-12-19 09: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女方提出离婚和是否需要退换彩礼并不存在必要的联系。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退换彩礼:第
    一、双方还没有办结婚登记;第
    二、双方虽然已办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过。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第
    三、一方因为在结婚登记前进行了彩礼给付,以至于该方的生活出现了困难,在离婚时可以追回彩礼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否退回,要分情况讨论,有三种情形的,彩礼必须要退回: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否退回,要分情况讨论,有三种情形的,彩礼必须要退回: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