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有过未婚生子算事实婚姻吗?

2023-12-19 10:0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关于事实婚姻的法律界限为1994年2月1日前,这之后都不属于事实婚姻,只算是同居。但按我国法律规定,即使他们当初领结婚证,如果有一方未到法定年龄,都属于无效婚姻。
    法律上规定非婚生子,享有婚内生子的同等权利(指孩子对父母双方的各项应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事实婚姻并的认定与是否有孩子无关,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才算事实婚姻。且我国现行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双方均未婚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但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法律依据:事实婚姻并的认定与是否有孩子无关,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才算事实婚姻。且我国现行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双方均未婚同居的,属于同居关系,但我国法律并不保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民法典》规定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其余情况下的生育不属于事实婚姻。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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