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放在一个地方的东西被人拿走了,我可以报警处理嘛

财产损害赔偿
2023-12-19 1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别人拿走物品,可能涉及盗窃,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占有他人私人财物,未经许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个人物品在公共区域被他人拿走,这是属于非法占有他人物品,是属于偷窃行为,应该及时报警调取监控,及时找回自己的物品。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