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责任该怎么赔偿,具体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19 10: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一、医院轻微责任如何赔偿
    1、医院仅有轻微责任的,只承担所有赔偿项目总额的10%左右。医院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二、哪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院次要责任是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之一,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对医院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和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及标准应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在实践中,医院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比例一般在患者具体损失的20%-40%之间。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54477
医疗事故赔偿最高多少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及其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27337
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及其赔偿标准
确定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28582
确定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1647
医疗事故赔偿原则
医疗赔偿依据有哪些
其他医疗赔偿 1300
医疗赔偿依据有哪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