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未婚生育,、孩子母亲已经走了属于单亲,现需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需要交多少社会扶养金??本人贵州省毕节大方县XX人

2019-06-23 18:10: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办户口的流程:1)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2)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
    (3)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
  • 申报户口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1、但是当事人不符合当地的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的,需要向当地的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子女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参看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  
    2、当事人应带上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未(非)婚生育情况说明、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只理户口申报事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流程: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 不满3岁入户口流程: 需要证件:1出生证明。 2生育证(没有的话需当地计生部门开新生儿入户证明)。
    再拿上你的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就行了。
    满3岁或以上的需补录户口流程: 一,需要证件:1结婚证复印件(没有的话,需你户籍所在的村里或居委会开一份证明, 证明你有 没有结婚证,为什么没有结婚证) 2出生证复印件。
    3生育证(同上)。 4你的户口复印件。
    5你小孩的相片(不是洗出来的相片,因需要存入电脑里的,所以照一张存入光盘里,或派出所有照相机的)
    二,带你小孩一起到派出所办补录户口程序,户籍人员会给你一张表填的,然后派出所里会有人做调查报告的(也就是问你为什么现在才来上户口,说明原因就行),然后帮你办好程序以后会通知你过一个星期以后过来拿的,到时候会通知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