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有什么

遗产继承
2023-12-19 13: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包括:
    1、放弃的意思表示,一经达到其他继承人,立即生效;
    2、放弃形式应当为书面;
    3、放弃时间应当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4、放弃继承权的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放弃继承权注意事项:
    1、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2、当事人自愿放弃继承;
    3、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放弃继承权有如下注意事项:
    1、放弃时间应当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放弃形式应当为书面;
    3、放弃的意思表示,一经达到其他继承人,立即生效;
    4、放弃继承权的其他注意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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