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房子夫妻一方不同意可以卖吗

房屋买卖
2023-12-19 13: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卖房子夫妻双方一方不到场是否可以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如果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卖方时就要求双方共同签字,双方都应当到场,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到场,不可以卖。如果不能到场,就一定要向买家出示不能到场一方的委托书或同意卖房的书面证明;
    2、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话,不需要另一方在到场就可以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卖房的,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经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法律分析:一方私下买卖房产,但是另一方不同意的,那么该房屋交易行为无效。但是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一方名下,该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把该房屋进行出售的。那么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另一方才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该追回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