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
2023-12-19 13: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应当准备起诉书,起诉书应当表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不能通过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5、要争取抚养权的,还应当准备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6、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应当准备起诉书,起诉书应当表明原告的诉讼请求;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不能通过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5、要争取抚养权的,还应当准备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6、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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