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失踪了公安局可以查吗?

2023-12-19 17: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失踪后公安局可以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八条规定,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
    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八条
    110接警服务台接到有关查找失踪人员报警的,应当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派出所及时处警。
    对于失踪时间较短、失踪地点较为明确且失踪人员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胁的,应当立即指令派出所或交巡警处警民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知刑侦部门派员到场。
  • 法律分析:可以查到,只要在人口失踪后,公安机关接到相关报案后,就会将失踪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以后,无论任何时候都能查询到。但前提是,人员失踪后,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可以。人失踪了,若该人员有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公安局才可以通过身份证可以查到本人最近使用记录,但是不可以准确寻找本人。若当事人没有使用居民身份证,就无法查询。居民身份证芯片是不具备定位功能的,因此公安部门是不可以直接通过相关人家身份证查询到其所在地位置的。
    公安部门,只可以通告身份证号码在公安系统查询到当事人使用身份证的最近记录地方,若公民没有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公安部门是不可以直接通过居民身份证查询到任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