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自愿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协议离婚
2023-12-19 17:2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要具备如下条件:
    1、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自愿、夫妻感情破裂等起诉离婚;
    2、双方具有合夫妻关系、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协议离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领取了结婚证,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已签订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大达成一致意见;
    3、双方当事人出于自愿办理的协议离婚手续,并且二人在办理手续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婚姻关系真实有效;3、是否自愿离婚;4、签订离婚协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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