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弟弟银行欠款一万多无力偿还,他停掉手机想要躲避欠款,今天他的电话打到我这里,银行告诉我他再不偿还将被起诉,但是他患有疾病,不能工作且没有工作,可以说是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没有任何的资产,现在跟父母住在一起啃老,我应该怎么办?他的欠款我是否有义务偿还?父母是否有义务帮还?现在家里经济比较紧张,我还有两个女儿需要抚养,大女儿刚上大学,小的才读小学,却出了这样的事情,他贷款的事也没有事先告诉过我们。如果他被起诉会怎么样?这件事应该怎样解决比较好?

债务追讨
2023-12-19 17:36: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协商或起诉处理
  • 欠钱不还怎么办:
    1、进行协商或者调解,考虑分期付款或者延长还款期限。
    2、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需满足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三年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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