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退学了,但是学校不知道,继续给我发放的助学金需要退吗?

2023-12-19 18: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退。
    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二,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三,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 建议消费者保留维权证据。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根据学校的校规,退学、休学的学生不再有助学金的资格,也不会进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可以看你们学校的校规。助学金是用于每年国家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也就是说:
    1、退学后属于非在校学生,非在校生不享受该政策
    2、助学金一年评审一次,新的学年所有学生都需重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会退给您。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所以大学毕业后不从学校走,第二年从地方走,之后当完兵,大学学费退给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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