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事故的申请表格中的受伤时间点写错了,已经提交了,现在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12-19 18: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写明员工本人信息,所在单位以及从事工作内容。并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在受伤之后如何处理,需要真实填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一般要提交受伤经过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受伤人是谁,身份证号码,受伤时间,一般要写年月日时分。
    ②受伤地点,即在什么地方受的伤。
    ③受伤原因,即因为什么受伤的。
    ④受伤部位。(参照医院诊断证明)
    ⑤在哪个医院治疗的。
    ⑥证明人最少两位。
  • 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工伤认定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