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还有事实婚姻吗?

2023-12-19 19: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事实婚姻的要件如下: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只有未婚同居关系。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所谓“事实婚姻” ,是指男女双方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也会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与合法的正式婚姻没有任何区别。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双方在1 9 9 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关系的,才会被认定为构成事实婚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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